根据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布图设计登记证书应当包括下列各项:

  (一)布图设计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地址;
  (二)布图设计的名称;
  (三)布图设计在申请日之前已经投入商业利用的,其首次商业利用的时间;
  (四)布图设计的申请日及创作完成日;
  (五)布图设计的颁证日期;
  (六)布图设计的登记号;
  (七)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印章及负责人签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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